主旨:轉知本市109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申請作業。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本局109年2月27日桃教小字第1090017309號函(諒達)辦理。
二、本市109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辦,請各受理收件學校於109年5月1日至5月7日登錄「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
https://tycnee.psees.tyc.
edu.tw)」,將申請人送交之申請書掃描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並進行申請案資料檢核,檢核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人需繳交資料...
觀看完整文章